2025年昌都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都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培养中等学历技术应用人才,提高社会职业素质;
(二)各类专业中等职业教育,相关职业培训,技术骨干培训,教师进修培训。
(三)为社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牢固的专业知识、娴熟的专业技能的中初级专业人才,为高等院校输送合格人才。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昌都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共设办公室、德育科、总务科、学工科、信息中心、教务科、团委、招生培训中心8个科室。目前我校有教职工151人,其中正式教职工134人(其副高级职称教师5人,中级职称教师11人,初级职称教师99人,教员19人),外聘教师27人(校本部12人,各县职教中心15人)。学校现有水电光伏工程技术与应用、建筑工程与道路桥梁施工、会计事务、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与管理、中餐烹饪、民族工艺品设计与制作、畜禽生产技术等8个专业,现有在册中职生1684人。昌都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现实有公务用车为2辆。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昌都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576.36万元,比上年减少2,759.67万元,减少26.70%,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教育系统第二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资金的结转;支出预算7,576.36万元,比上年减少2,759.67万元,减少26.70%,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教育系统第二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资金的结转支出;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8.00万元,比上年增加2.21万元,增长38.17%,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将会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2024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2025年安排预算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和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0万元,比上年增加1.91万元。)比上年增加1.91万元,增长32.99%,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将会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上年增加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2025年安排预算支出。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2量,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198.6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198.6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540平方米为搬迁后增加的如洗衣房、实训中心用房等不含代建的校舍。车辆9辆,其中驾校教练车7辆、公务用车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530万元,主要是:实训室设备购置及信息网络设备的购置更新。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7个,资金7591.27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教育三包经费 | 656.97 | 提高学生学习生活水平,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
教育三包经费-直达资金 | 192.63 | 提高学生学习生活水平,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
15年免费教育补助经费 | 143.57 | 提高学生学习生活水平,改善办学条件,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
15年免费教育补助经费-直达资金 | 267.42 | 提高学生学习生活水平,改善办学条件,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 | 1578.15 | 进一步完善学校实训室建设,信息网络设备更新,改善办学条件。 |
自治区专项补助 | 34.47 |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
结转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 | 620.53 | 完善学校实训室建设,信息网络设备更新,改善办学条件。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