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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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昌都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预算
发布时间:2026-02-13      作者:   

2026年昌都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6年昌都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培养中等学历技术应用人才,提高社会职业素质;

(二)各类专业中等职业教育,相关职业培训,技术骨干培训,教师进修培训。

(三)为社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牢固的专业知识、娴熟的专业技能的中初级专业人才,为高等院校输送合格人才。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昌都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共设办公室、德育科、总务科、学工科、信息中心、教务科、团委、招生培训中心8个科室。目前我校有教职工151人,其中正式教职工134人(其副高级职称教师7人,中级职称教师14人,初级职称教师112人,教员1人),外聘教师22人(校本部12人,各县职教中心10人)。学校现有水电光伏工程技术与应用、建筑工程与道路桥梁施工、会计事务、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与管理、中餐烹饪、民族工艺品设计与制作、畜禽生产技术等8个专业,现有在册中职生1255人。昌都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现实有公务用车为2辆。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一级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 年学校收入预算总额8390.43 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及其他收入。收入预算与年度支出预算持平,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2026 年学校支出预算总额8390.43 万元,与收入预算完全匹配,无收支缺口。按功能分类分为:

教育支出 8350.23 万元,占总支出的 99.52%,全部为中等职业教育支出,用于学校教学运行、师资保障、实训建设、学生资助等核心工作;

卫生健康支出 40.20 万元,占总支出的 0.48%,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用于教职工医疗保障相关工作。

按支出性质分类分为:

基本支出 5063.57 万元,占总支出的 60.35%,其中人员经费 4750.72 万元,公用经费 312.84 万元,主要保障学校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教学及管理任务完成;

项目支出 3326.86 万元,占总支出的 39.65%,用于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教育惠民补助、经费结转使用等专项工作,助力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和教育质量提升。

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6 年学校预算收支规模根据昌都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学校办学规模及实际工作需求核定,预算资金全部保障学校核心工作和重点项目,无大额增减变化,收支结构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运营实际。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 年学校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三公” 经费13.21 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 “三公” 经费,具体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21 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接待费。

学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 “三公” 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因公出国(境)方面,2026 年无相关工作安排,故未安排经费;公务用车方面,仅安排现有公务用车的燃料、维修、保险等运行维护费用,无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公务接待方面,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26 年未安排公务接待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581.7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581.78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540平方米,车辆7辆,主要为驾校用车,无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600万元,主要是:2026年质量提升计划项目中的信息化建设和实训室基地建设与升级。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1个,资金8390.43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预算数

绩效目标


54000021R000000005055-工资性支出

2,789.48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54000021R000000005088-其他社会保险缴费

14.3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54000021R00000000508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953.88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54000021R00000000509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381.37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54000021R00000000509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83.54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54000021R000000005094-住房公积金

286.02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54000021R00000000509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0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54000021Y000000005098-商品和服务支出

160.11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54000021Y000000005227-工会经费

44.00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54000021Y000000005232-党建经费

14.62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54000022R000000070137-在职干部职工体检费

40.20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54030023R000001036468-教育事业人员类经费结转

100.93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54030023Y000001036497-教育事业公用经费结转

108.73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54030024T000001453389-教育三包经费

321.94

资金高效利用











54030024T000001686780-教育三包经费——直达资金

212.00

资金高效利用











54030024T000001686965-15年免费教育补助经费

165.62

资金高效利用












54030024T000001686991-15年免费教育补助经费——直达资金

192.00

资金高效利用











54030025T000002028014-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

2,195.00

进一步完善学校实训室建设,信息网络设备更新,改善办学条件












54030025T000002129921-自治区专项补助

24.80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54030025T000002212099-结转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

113.89

2024年第二批质量提升计划结转












54030026T000002455578-市本级教育经费

86.99

提高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学校办学满意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