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员工: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西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关于“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应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的规定,自治区教育厅于2018年7月份组织了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经研究,现公布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大中专教育学: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大中专心理学: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大中专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有效期为3年。
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
通知公告
全体教职员工: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西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关于“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应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的规定,自治区教育厅于2018年7月份组织了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经研究,现公布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大中专教育学: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大中专心理学: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大中专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有效期为3年。
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